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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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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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孩子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我们两口子没有管教好的后果,很后悔没有好好供娃娃念书,导致年龄这么小就辍学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,你们今天的《督促监护令》说到我的问题上了,我今后一定管好孩子。”
自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“督促监护令”机制以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、法治自觉、检察自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,发出首份“督促监护令”,旨在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,通过家庭监管教育,能够更有效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下一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采取家庭探访、村组走访、与未成年人座谈交流等方式,持续跟进监督,进一步探索《督促监护令》落实工作机制,让家庭教育不缺位,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的美好明天,让每一棵“小白杨”都能茁壮成长。